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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卫生局与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协会
联合举办第一期医疗机构
“依法执业法律培训班”

 

    为保障朝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朝阳区卫生局、朝

阳区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协会于2007年3月21日联合举办第一期“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培训班”。

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朝阳区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

次培训班特邀请国家卫生部医政司服务管理处高光明处长详细讲解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制定

的意义并现场答疑,北京市卫生局监督处李扬处长介绍了北京市医疗广告整顿情况。

    课后部分民营机构代表向二位主讲老师进行了现场咨询。协会今后将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关注

的共性问题定期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此次培训得到了会

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不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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